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缓解道路交通压力,结合我市实际,自2022年2月21日(周一)起,根据《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变更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巩政通【2020】9号)规定恢复机动车尾号限行。
限行时间:自2022年2月21日起,工作日每日8时至20时实施机动车限行。
限行规定: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
周一机动车尾号限行1和6、
周二机动车尾号限行2和7、
周三机动车尾号限行3和8、
周四机动车尾号限行4和9、
周五机动车尾号限行5和0,
双休日和节假日不限行。
限行区域:城区孝义路以东(含孝义路)、光明路以南(含光明路)、货场路以南(含货场路)、河洛路以南(不含河洛路)、S235(原S237)以西(不含S235)、苏秦路以北(含苏秦路)、杜甫路以北(含杜甫路)的城区所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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