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腐剧《人民的名义》里面,大风厂发生“11·6”事件风波后,不久便被京州市人民法院下令封存。这场事件的矛盾焦点在于大风厂被山水集团收购,但是股权分配却成为最大争议,相持不下。
风厂的股权纠纷,始于丁义珍出逃,光明峰开发项目的黑幕浮出水面,终于山水集团董事长高小琴身陷囹圄,蔡成功作为大风厂老板,一直处于风口浪尖之上。
大风厂的股权纠纷,相比于汉东宦海浮沉的刀光剑影,并没有显得那么惹眼,但是,它作为一条草蛇灰线伏延千里的故事暗线,始终是各方势力角逐的焦点。
明面上,蔡成功和高小琴大打出手,两不相让,暗地里,两人背后各自倚重的靠山,开展了实力对决,这才是大风厂股权纠纷耐人寻味的地方,也由此为最终结局埋下了伏笔。
大风厂的股权本来属于全体员工,老板蔡成功未经员工同意以股权做抵押向山水集团借款五千万,后来没法还贷,于是法院判处股权归属高小琴的山水集团。大风厂的老板已经换了,新老板要求拆除大风厂厂区,旧老板蔡成功组织员工进行抗议。
在拆除前,高小琴以受害者的姿态,把所有的责任推给逃跑的蔡成功,而京州市委书记李达康则认为丁义珍一定收了蔡成功的钱,才导致现在的局面,于是站在了山水集团这边,并且要替他们出气。在拆除的晚上,除了现场的拆迁队,还调来大批的警察,就是想暴力解决问题。除了京州市的干警外,连汉东省公安厅厅长祁同伟也在现场处理。
祁同伟到不到场其实都没关系,因为此事属于京州市管。他到现场就是为了保障拆迁的正常进行。大风厂与山水集团有关系,而老板高小琴是自己的情人,两人关系密切,高小琴的事就是祁同伟的事,山水庄园的事就是他的家务事,自己亲自处理没有任何问题。何况拆除厂区关系到山水集团的利益,更应该亲自处理了。
另外,京州市委书记李达康也在现场,这就更需要过来了。祁同伟一直想上位副省长,常委们的态度非常重要。李达康是京州市委书记,但同时也是汉东省委常委,在人事方面拥有表决权。如果李达康不同意,副省长很可能通过不了。祁同伟亲临现场,与李达康一起处理大风厂拆迁就是想表明自己支持京州市委,为自己上位副省长扫除障碍。祁同伟为李达康卖力,可能考虑到自己的老师高育良和他的嫌隙,作为高育良的高徒,祁同伟应该清楚这点。高与李有矛盾,而自己又是高的爱徒,对待李达康不能不慎重。
现场的李达康和祁同伟都有各自的算盘,祁同伟想拆因为关系山水集团利益和自己的政治利益。李达康想拆与光明峰项目有关系,京州市的GDP就靠它了。因此他俩都想速战速决,完成拆迁任务。但是老检察长陈岩石挺身而出,使得工作出现了困难。拆还是不拆,李达康当时是打了退堂鼓的。后来祁同伟强调时机难得,错了这村,可能没这店,于是李达康又开始强硬起来,而当时大风厂的员工也是你死我活的态度,坚决不让步。在危机关头,陈岩石只好求助高育良。
高育良虽然没在现场,但是肯定也关注了大风厂事件。高没有掺和进来,他可能在默默地看李达康和祁同伟在现场处理。高育良可能更希望现场不可控,也就是拆迁队和员工们打起来,死伤很多人,人死的越多越好。如果因为拆迁而导致大量人员伤亡,那么上面肯定会追究责任,现场的领导都脱不了干系。
按照责任的大小,第一责任人李达康,他不仅会丢官,而且会判刑,政治生涯是彻底完了。其他的人也会相应受到处分,自己的爱徒不可避免受到牵连,不过毕竟不是第一责任人,惩罚可能会小点。如果自己多帮他说说话,位置应该还能保住。毕竟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成功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不管怎么说,自己的政敌李达康还是整下去了,在汉东官场上,少了一位对手。另外,伤亡人数过多不可避免地会波及到新来的书记沙瑞金。虽然不在现场,也不知道情况,但他是汉东省委书记,他的责任是维护汉东的社会稳定。现在出了这么大问题,他也难脱干系。
省委书记会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很难说。这里面,高育良是不是想借大风厂事件攻击他了。在赵立春调任时,汉东计划是安排高育良上位书记的,但是结果却空降了一位。高会不会想借大风厂事件告诉上面,汉东的事情很复杂,空降的干部不了解汉东的实际情况,很难驾驭汉东的局面。
随着陈岩石一句找小金子,高育良懵了,而李达康也吓着了,于是停止了强硬拆迁,事情最终没有按照高育良想要的方向发展。
大风厂事件不是偶然的,有人想用它来做文章。现实中可能也在上演大风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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