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央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统称央行。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华北金融机构、北海银行、大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组成。央行是中国的中间金融机构。在国务院办公厅的领导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实施了标准的财政政策,防范和处理金融风险,保持金融业的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标准财政政策和财政体制控制报告。
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重要意义
中央银行是金融体系的中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演进为以国家或国家联盟为单位的现代中央银行。现代中央银行负责货币发行,调节货币供应和流通,维护币值稳定;调控金融活动,推进金融改革,加强资源跨时空有效配置,促进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实施宏观审慎管理,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如果中央银行履职不到位,就可能出现货币超发,导致通货膨胀和资产泡沫,或者发生通货紧缩,甚至引发经济金融危机。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于1948年12月在石家庄正式成立,前身是中央苏区时期在江西瑞金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自1984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从事商业银行业务,专门履行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确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中央银行定位。
本站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sndnote.com/tougao/481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