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关系

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关系

分封制是在宗法制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这两种制度都是以嫡长子为核心的继承制度,不同的是分封制是为了加强王权,而宗法制是为了稳固统治阶级内部秩序而产生。

宗法制是夏朝确立,商朝继承与发展,到周朝时才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是按照王族或贵族的血缘关系来分配权利。

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关系

西周的“宗法制”,以嫡子继承制为主轴;以“分封制”织网;以严格的等级制为基石;使族内大宗与小宗、本族与外戚环环相扣,形成一个整体,依靠对封邑、采地、禄田的统一占有和分层控制,已实现国家统治以及对农奴的剥削。

“宗法制”与“分封制”既为枝干,又互为表里。

春秋时期,西周的统治已经岌岌可危。到了战国时期,由于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宗法制”和“分封制”都更难以为继。各诸侯国为争霸而变法图强,主张削弱宗族势力,趋向于废除分封制。秦国在则法律上明确规定,禁止父子兄弟同家共财。

于是,西周“宗法制”和“分封制”,逐渐衰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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