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斗米等于多少斤?古代粮食计量单位

斛(hú胡):量器名,也是容量单位。古代十斗为一斛,一斗米约12市斤,一斛等于120斤。一石米也等于120斤。

古代一斗米等于多少斤?古代粮食计量单位

隋唐的时候,隋朝一斗等于三汉斗,《隋书·律历上》有记载“开皇以古斗三升为一升。大业初,依复古斗。”

唐宋时期,度量衡基本上沿用隋制,制度严明,单位量值相对稳定。度量衡分大小二制,三小斗为一大斗。

宋代改进了容量单位,将原十斗为一斛,改为五斗为一斛,十斗为一石。

元代度量衡承袭唐制,单位量值比宋代又有增大,一斤约合今625克。

明代度量衡承袭前制,衡量一斤约合今593克。

清朝度量衡基本上承袭明制,每升合今1035毫升,每斤合今597克。同时,清政府还规定:容量以升为主单位。

古代一斗米等于多少斤?古代粮食计量单位

古代常用容量单位由小到大有升、斗、斛(石)、钟,通常学者们认为斛和石相通,一斛也是一石。

石主要用来计量粮食,稻谷、粟等等。汉代中这么记载,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汉书·律历志上》

《中国经济通史_秦汉经济史(上)》认定:汉代1石=2市斗,1市斗=13.5斤,1石=27市斤。

汉代1石为20000毫升,1斗为2000毫升,即秦汉时期1斗禾重2.7斤。

宋代1市斤是640克,宋代1石合92.5市斤。

《梦溪笔谈卷三》中提到“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为法,乃汉秤三百四十一斤也“,一石大米就有59.2公斤。

古时候,斗,十升也。一斗等于十升,一石等于十斗。有两个用法:

1.容量单位。10升为1斗,10斗为1石。

2.重量单位。在汉代,就是120斤为1石。

古代一斗米等于多少斤?古代粮食计量单位

晋朝时,其俸禄制是“半钱半谷”,即钱、米各半。陶渊明时任县令,其“职务工资”的标准是“月钱二千五百,米十五斛”。一斛为十斗。如此算来,日工资正好是五斗米和83文錢。这83文钱与五斗米等价。不过当时的斗比现在的斗要小得多,一斗米约合今之3.2市斤,五斗米合今之16市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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