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属于哪个洲(荷兰基本情况介绍)

荷兰概况:简称尼德兰(荷兰语:Nederland),因其北荷兰省南荷兰省)最为出名,故又称荷兰(Holland),是由尼德兰、阿鲁巴、库拉索和荷属圣马丁4个构成国组成的君主立宪制的复合国,是以尼德兰本土为核心的主权国家。荷兰政府的权力仅限于国防、外交、国籍和引渡,除了上述权力以外,各构成国皆有完全的自主权和自治权。

荷兰属于哪个洲(荷兰基本情况介绍)

荷兰是世界有名的低地国家,本土设12个省。首都设在阿姆斯特丹,但是其中央政府、国王居住办公地、所有的政府机关与外国使馆、最高法院和许多组织都在海牙。国土总面积41864平方千米,位于欧洲西偏北部,是著名的亚欧大陆桥的欧洲始发点,与德国、比利时接壤。还是欧盟和北约创始国之一,也是申根公约、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的成员。

荷兰位于欧洲西部,东连德国,南接比利时,西、北两面濒临北海。面积41528平方公里,人口1720万。它素有“欧洲门户”、“风车王国”、“花卉之国”等美称。

荷兰属于哪个洲(荷兰基本情况介绍)

公元1463年:荷兰正式成为国家,16世纪前长期处于封建割据状态。

公元1556年:西班牙皇帝卡尔五世(1519-1556年在位)退位,将西班牙和低地(被称为北方省)分给他的儿子腓力二世,将奥地利等其他地区以及哈布斯堡王朝正统分给他的弟弟斐迪南一世。就这样,北方省属于西班牙王国。

公元1568年:因反抗西班牙国王的中央集权和对新教加尔文派的迫害,爆发持续80年北方省反抗西班牙的八十年战争。

公元1579年:北方省中的七省(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的区域)成立了乌得勒支联盟,共同反对西班牙统治。

公元1581年7月26日:来自荷兰各起义城市的代表在海牙郑重宣布:废除西班牙国王对荷兰各省的统治权,联盟正式宣布独立,成立荷兰共和国(正式名称为尼德兰联合共和国)。战争在继续,直到1648年西班牙国王菲利普四世才签订《明斯特条约》,承认七低地尼德兰七省联合共和国。

公元1588年:七个省份联合起来,宣布成立荷兰联省共和国。这是一个在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国家。很多历史学家说,它是世界上第一个“赋予商人阶层充分的政治权利的国家”。

公元1602年:在共和国大议长奥登巴恩维尔特的主导下,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成立。

公元1648年:西班牙正式承认荷兰独立,荷兰已达到了商业繁荣的顶点,成为17世纪海上殖民强国,继西班牙之后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殖民国家。

公元1656年:荷兰使团到达北京。

公元1688年9月:一支庞大的舰队从阿姆斯特丹港拔锚起航,这些船上载着荷兰的最高执政官威廉三世和两万名荷兰士兵。威廉三世此行是受英国议会的邀请,前去保护英国国民的“宗教自由和财产”。

荷兰属于哪个洲(荷兰基本情况介绍)

公元1795年:荷兰被法国占领,荷兰共和国灭亡,建立了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的傀儡政府巴达维亚共和国。

公元1806年:拿破仑之弟路易·波拿巴任国王,荷兰被封为王国。

公元1810年:荷兰并入法国。

公元1814年:脱离法国,翌年,荷兰和比利时、卢森堡成立荷兰王国(1830年比利时脱离荷兰独立)。

公元1848年:成为君主立宪国。一战期间保持中立。二战初期宣布中立。

公元1940年:被德国军队侵占,王室和政府迁至英国,成立流亡政府。

公元1945年:恢复独立,战后放弃中立政策,加入北约和欧共体及后来的欧盟。

公元1954年12月15日:荷兰通过《荷兰王国章程》(HetStatuut),使荷兰的原殖民地和属地在王国内与荷兰本土享有同等地位。自此荷兰王国专指由荷兰本土及其前殖民地组成部分的王国,而“荷兰”则专指欧洲大陆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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