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刘安子》,由西汉淮南王刘安主持撰写,该书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综合了诸子百家学说中的精华部分,是后世研究秦汉时期文化不可替代的典籍。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淮南子·汜论训》
【解释】全文是“故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意思是礼乐制度是人定的,是治理社会的工具,人不能被规章制度的框架所拘束。治理国家虽有常规,但必须以利民为根本;政令教化虽有常法,但必须以切实有效为最佳。如果对民众有利,就不必非要效法古制;如果适合实际情况,就不必一定要遵循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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